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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第十八条规定:“下列劳动合同无效:(一)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劳动合同;(二)采取欺诈、威胁等手段订立的劳动合同。无效的劳动合同,从订立的时候起,就没有法律约束力。确认劳动合同部分无效的,如果不影响其余部分的效力,其余部分仍然有效。劳动合同的无效,由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或者人民法院确认。”可见无效合同的范围比较小,涂改不是合同无效的原因。若变更的内容对原合同合同产生实质性的影响,另一方可书面发函给对方,要求其按照原合同内容履行,若拒不按照原合同内容,可追究对方的违约责任,要求对方赔偿损失,情形严重的,可据此解除合同。
最多就是无效,你拿他毫无办法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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