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表于 2021-7-29 09:26 他们争论的点就是有部分盈利,其实没多大事,面子上双方不甘示弱,看谁后面战队谁有面,就个小游戏圈子,拿到现实笑死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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都是钱害得。 另外我唯一感到恶心的是 “更不建议大家扫描收款码支付0.01元 备注:因为音效特此付款给文子” 文字侵权了必然是错的,但是这个女的同样也在搞煽动…… 本来我还打算站她的,也不是什么善茬、 都是钱闹的,问题的核心就是钱没谈拢。哪有什么乱七八糟的事情。 |
发表于 2021-7-29 09:26 民法典一千零二十三条规定,“对自然人声音的保护,参照适用肖像权保护的有关规定”,明确了参照肖像权保护模式,对自然人的声音加以人格权保护。 类似于肖像可以进行商业化利用,声音也可以运用于商业领域,产生商业价值。参照民法典第一千零一十八条和第一千零一十九条的规定,未经声音权人的同意,他人不得制作、使用、公开其声音。 |
发表于 2021-7-29 09:26 这是她声音,不是她的作品哦,原主要求的就是删除啊,这么一说你懂了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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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事是不是法律意义上的侵权还真不好说。不是我用了任何别人不同意的东西就是侵权。 可以看下著作权的条款。 个人据我所知道的理解,即便走法律程序,最后也就是删除内容+道歉。 |
发表于 2021-7-29 09:22 他真是太秀了,一本正经说狠话 |
发表于 2021-7-29 09:20 违法,不做,吃个瓜 |
发表于 2021-7-29 09:20 他想当网络理中客,操一手便宜键盘替那个女的出头,现实中没见过女人,网上好不容易有个机会,怎么能错过? |
发表于 2021-7-29 09:19 哈哈哈哈,你真TM秀,你没用过文子过滤你来骂我你真是没事找事,哈哈哈哈,你算了吧,别费劲了,懒得理你了。 |
发表于 2021-7-29 09:19 笑死,哈哈哈哈,你说的真就是太牛了,哈哈哈哈,我都不知道哈哈哈该说啥好了,吃瓜群众的KING |
发表于 2021-7-29 09:19 不发也是改的一点。 和帖主说的删除一个意思。 |
| 闹大就闹大呗,你还能人肉他不成。 |
| 想当理中客?现实中没女人见个女的就发疯的舔上,用键盘做一手英雄救美?蚊子这过滤器下载过一次,就是因为音效太难听彻底不用,今天还有人为这个维权,有趣 |
| 扯淡.为什么要改.直接别发过滤不就好了.一了百了.又不欠谁的 |
发表于 2021-7-29 09:16 事情的纠纷总是两败俱伤,也总是各自得利,我等吃瓜群众,爽了就行 |
| 合理理性判断最重要!而且马上新赛季了,赶快解决问题吧!(这个才是吃瓜大家的想法,好继续用过滤,或者改换过滤了)。 |
发表于 2021-7-29 09:15 烂命佬语音他不香吗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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确实,就怕文子自己想闹大。 上头就完了。 |
发表于 2021-7-29 09:14 换个网名活着的事哈哈哈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