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返回论坛首页 > ≮蓝羽≯军团
诺^诺 Top楼主 ·修改 ·删除 ·引用 ·举报该贴发表于2005-09-01 11:44:4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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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八岁的雨季


(一)

昨日梦回,时光流转,一切都回到十八岁的时光。仿佛那就是昨天发生的事。
认识他是在高一。我刚好十六岁。开学那天,父亲带我去学校。这个学校对我来说,太亲切了。Dady在这做校长,我从小就是这所有名高中的宠儿。班中任是个和蔼的我从小叫他于叔叔的中文老师。上学对我来说是快乐的事。从小学开始就是这样。我没有和老师相处的烦恼,记忆中最深的,就是小学上音乐课的时候,那个漂亮的音乐老师总是把我抱在膝盖上,一边弹着琴,一边教我们唱歌。我在看似简单快乐的环境中成长,一直到认识他。
他是那种第一眼看去就让人很难忘记的那种男生。脸色苍白,沉默忧郁。186的个子,让他鹤立鸡群。我对他不是一见钟情。那个懵懂的年龄,还不知道什么是爱情。高一的整个一年,我们没有说过一句话。每天上学,放学都是dady接我一起走。和同学在一起的时候也就是下课短暂的一刻。因为父亲的缘故,极少有同学去我家玩,除了邻居低我一年级的蕾 蕾 和他哥哥,我几乎没有朋友。
高二的时候,我们开始组办文学社,负责学校所有板报和期刊,我是其中的活跃份子。因为要邀稿, 我们开始说话。他的微笑很动人,嘴角一颗极浅的酒窝,牙齿很白。他写的字很漂亮,所以我开始观注他。某一天的下午,上第一节课的时候,打开书,里面夹着一张蓝色的便笺。一幅整齐的行楷跃然眼前:我的爱人,曾含泪将我埋葬 用珠玉 用乳香 将我光滑的身躯包裹 再用颤抖的手 将鸟羽 插在我如缎的发上。。。。。他居然知道我喜欢席慕蓉。我的心紧缩了一下,下意识向后排看了下,他也在看着我。我嗖地转过头来,我敢担保,那时我的脸一定是红了。
从那天开始,我每天都收到他誊写的诗,或散文,有的时候是他画的卡通卡片。收到后我们也只是相视一笑,不必有更多的语言。除此之外,我们没有过单独相处的机会,我开始讨厌父亲整天等我一起走,我总是借故向他发脾气,想让他生气不理我,我可以有单独放学的自由。日子就这样稀里糊涂到了高三。纸条开始变成信封。有的时候厚达十几页。他会告诉我他最近的心情,比如跟哥哥吵架,和父母难以沟通。很难想象,他父母的年纪我足以称呼为爷爷奶奶。家中姐妹很多,成家立业较早,不在当地。他最小的哥哥大他九岁。而我也有个大我九岁的姐姐。我们都难以和他们沟通。他们比父母更象父母,对我们指手划脚。庆幸的是,我的三八姐姐离开家比较早,大学毕业就在深圳安家立业,每年我都有花不完的零花钱,用名牌的书包钢笔,穿ADIDAS运动服。
高三那一年是我一生中笑的最多的一年。由于加上一节晚自习的缘故,我们有更多的机会一起说话,下午放学我借故嫌累不想回家,晚上在学校吃饭。然后上自习前的一段时间,我们就是有一搭没一搭的找话说。即使不说话,能看到对方,就觉得是快乐的事。高三的学生在学校有特别的优待,下午四十分钟自由活动时间,高三年部组了排球队和篮球队,我是嗓门最大的拉拉队员,欣赏他在场上高大的身影来回奔跑,逐渐他成为我的骄傲。那段时间,他还教会了我骑车。连我自己都意外,我居然会学会这么难的技术。我平衡感很差,我姐从不教我,她总是用蔑视的口吻对我说:“你小脑不发达,别难为自己。”这个三八总是仗着自己漂亮,成绩好,在我面前象只骄傲的公鸡。不过,我终于学会了,解了一口恶气。虽然,从那以后在他眼里落下一个“笨”的形象。他给我的一封信中这样写:“。。。。今生最大的成就就是教会了你骑车。。。。”
我想,那时学校的任何一个老师和学生都认为我们是在谈恋爱。爸妈的脸色越来越难看,每次试探性的问起我,我就会暴跳如雷:“哪有你们想的那么复杂!!!”的确啊,我们除了在一起说话,偶尔一起骑骑车,没有谈过有关个人感情的话题。唯一感觉他不同的是,当同学都叫我黄豆芽的时候,他只是看着我笑,他从没这样叫过我,他习惯叫我:喂。。。“喂,干嘛呢” “喂,发呆吗?”“喂,你该出去活动一下了”。而且声音很小,我想,只有我才能听的到。

该贴在 2005年09月30日 12:50:27 被 诺^诺 修改过!



一个人的地老天荒。

ニ自然一生べ Top1 ·修改 ·删除 ·引用 ·举报该贴发表于2005-09-01 11:45: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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晕死了 我坐下来支持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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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天不杀晕的很 一天不灌我头昏
^缘来缘去^ Top2 ·修改 ·删除 ·引用 ·举报该贴发表于2005-09-01 11:47:5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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支持
realgup Top3 ·修改 ·删除 ·引用 ·举报该贴发表于2005-09-01 11:48: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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支持一下,但我不会写日记


梦醒了,我又回到了现实
ニ自然一生べ Top4 ·修改 ·删除 ·引用 ·举报该贴发表于2005-09-01 11:49:4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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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 realgup 的大作中提到:
支持一下,但我不会写日记

现在流行文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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飈舞の嫙 Top5 ·修改 ·删除 ·引用 ·举报该贴发表于2005-09-01 11:51: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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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水..支持一下..

花季雨季..十七岁不哭..

那个年代似乎很久远了..

尘封的记忆..
    
泠月~ Top6 ·修改 ·删除 ·引用 ·举报该贴发表于2005-09-01 11:51: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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还出去吗?



ニ自然一生べ Top7 ·修改 ·删除 ·引用 ·举报该贴发表于2005-09-01 11:54:3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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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 泠月~ 的大作中提到:
还出去吗?


不是问我吧? 我今天有约会了 你论到明天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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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烟> Top8 ·修改 ·删除 ·引用 ·举报该贴发表于2005-09-01 11:56: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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朦胧的感觉很美很快乐

心有千千结,奈何去何从
随缘不变,不变随缘
来是偶然的,走是必然的

ニ自然一生べ Top9 ·修改 ·删除 ·引用 ·举报该贴发表于2005-09-01 11:58: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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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 <烟> 的大作中提到:
朦胧的感觉很美很快乐


朦胧是一种幸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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戀咖啡の妖精 Top10 ·修改 ·删除 ·引用 ·举报该贴发表于2005-09-01 11:59: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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诺妞
泠月~ Top11 ·修改 ·删除 ·引用 ·举报该贴发表于2005-09-01 12:09: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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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很喜欢看诺妞写的东西

非常喜欢

可以直通心里




ニ自然一生べ Top12 ·修改 ·删除 ·引用 ·举报该贴发表于2005-09-01 12:13: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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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 泠月~ 的大作中提到:
我很喜欢看诺妞写的东西

非常喜欢

可以直通心?...


心有灵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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梦幻男孩->秋风起 Top13 ·修改 ·删除 ·引用 ·举报该贴发表于2005-09-01 12:25: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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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 泠月~ 的大作中提到:
我很喜欢看诺妞写的东西

非常喜欢

可以直通心?...
打动了我的心,怎么办?
来如风,缘如风,一切一切...不过是场梦,也许不过是擦过夜空

我想我知道 眼泪的味道
爱,就是通向心脏的血脉
诺^诺 Top14 ·修改 ·删除 ·引用 ·举报该贴发表于2005-09-01 12:55:5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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替欣发一篇。她打不开网页。

心,从网上走过
紫幽欣雨


有时候缘份真的是一件很奇妙的事情,在不同城市的我和他相识就是在网络上,但爱情却开始在现实中。
我玩英雄王座,开始因为陪我姐后来碰到了一个足以让我感动一辈子的人,他就是我的男朋友 ——伤。
那时我刚刚加入他所在盟会,阴差阳错当我和他认识时我已经是盟会老大的老婆。 刚开始和他并不很熟,只是属于那种就算同时在线也聊不上几句的人。可能因为我是盟老大老婆的关系一个个都把我当成了宝贝,宠着我,爱护着我 。而他就是例外,从来在盟会里只知道PK和装备,对于身边一切的人都无动于中。加了他的QQ后一般就看到他的头像在我的好友里静静的亮着,我不是一个很主动去看好友是否在线的人,以至于到后面才知道他才是这个QQ号的主人。过年的时侯我在贵阳好友家玩王座,因为不懂用东东外/挂,就在盟里大呼小叫着谁来教我用,他在QQ上跟我说,他会!于是他通过语音一步一步的教我怎么使用和挂机。也通过这事从此我们爱情的第一步!
通过外/挂事件,我们开始了聊天和沟通。白天只要我的QQ一上线,便可以看到他的头像马上闪亮起来,一句早上好!便开始了我们一天的聊程。那时得知他有一个暗恋五年之久的对象,一个只懂的付出不求回报的人。他开始会在游戏里找我聊天,开始不去PK场只陪我练级,为这事当时的老公吃醋了好久,一看到他上线在盟语里喊着:MM,你在哪?他便会选择下线或是沉默。我和老大最终还是选择了分开.当时的我并不在心他对我的感觉,只是觉得他当我是一个好朋友仅此而已,在以后的日子如果我们碰到伤心或开心的事我们都会微笑的看着对方,当时不懂而现在才终于明白我们是在用心用我们真实的爱情去做这件事啊!
转眼,5.1节到了,城市的距离并没有阻挡住我们的热情,我们的爱情依旧在现实中和王座上如火如荼的进行的。记得那一天很热,走出火车站怎么也找不到他,当时有点着急的我在人群中到处寻找他的影子,可一转身却发现他已经微笑的站在了我的后面. 他走向前轻轻的帮我把行李放下,便带着我去寻找宾馆,放下行李后他便带着我在属于他城市的街上闲逛.二个人在一起的时间过的太快,一转眼就到了假期结束的时侯,面对即将远赴千里之外的爱人,我的心里又怎么能平静呢。那个晚上,他深深的吻着我,吻到我的整颗心都痛了起来。没有海誓山盟的豪言壮语,没有信誓但但的热烈表白,有的是只属于他特有的温柔和不舍,那是让我爱到至极的人儿啊。他对我说,你好好照顾自己和我们的爱,等我回来家后一起玩王座,他将他的承诺表达,用这种深沉而含蓄的方式告诉我他的决心,我知道,我知道的!
飞翔的飞机分开了我和我的爱人,也带走了我的整个世界。生活灰白一片,如我一样的苍白。漫长的等待和思念和着泪水伴我夜夜入眠。仿佛一个世纪那么久,下了飞机后我便迫不及待的播通了他的电话,我终于听到了他的声音,我的泪水就像思念一样流淌。他说:宝贝不要哭,我会心疼的。我在这里很好,不要担心我好吗?我们并没有分开啊,只要你想,随时都可以在游戏里见到你的夫君的。有什么消息都要告诉我啊。于是,每当我想念他的时候,就会打开我的QQ,有时候打开了什么也不做,就这样两人面对面在电脑显示器前,任我的好友在狂叫着我……
现在,几乎每天我们通过QQ在一起。因为他说只有这样的方式才能感觉彼此与彼此的心连在一起. 可能这就是我和他的缘份,并已缘定三生。可我知道,三生怎么够爱呢,我们说好了的,要做七世夫妻。



一个人的地老天荒。

火柴小娃 Top15 ·修改 ·删除 ·引用 ·举报该贴发表于2005-09-01 12:58:3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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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的季节是在游戏里过的很难忘记
小娃变老娃=.=!!





诺^诺 Top16 ·修改 ·删除 ·引用 ·举报该贴发表于2005-09-01 19:45: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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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校情史

紫幽欣雨

我记得八年前的今天,我在太阳下发呆,看着来来往往的车和来来往往的人,那时叫车叫虫子,叫美女叫水蛇,叫帅哥叫白面。那时,觉得年少便是空虚。八个月后,爸说去不去学设计和盖房子?我认为这可以使我不再空虚,于是就去了。

八年前,我对那个学校的一切都看不顺眼,包括我那天见到的每一个人。但我并不想回到空虚的生活中,于是我就留下来了。我考察了一下这个学校,没发现足球场,学校是租镇上一个教师进修的一个破地方,却发现了住的地方不够宽松,我神情有点沮丧。出人意料地是:隔壁竟是男生的寝室。这一点超出我的想象,终于精神振奋。我想,在墙上打个窟窿将会看到些什么。当然,这个想法不可告人。

毛惠琳,吴琴华和丁洁是我交到第一批朋友。老毛极为骠悍,身材魁梧(其实是肥大),喜欢唱B安的歌。吴琴华象杨白劳,说话的速度极慢,我一辈子的话,他要用两辈子说完。丁洁是什么样子,我推荐大家看一下国产片中的民办老师,立马就会明白。

老毛当时有一点让我们特别嫉妒,因为这肥婆拥有一个喜欢他的帅哥,而我们全是光棍。他没有放弃打击我们的机会,他给那帅哥的相片给我们深该阅读。相片上有一个帅哥摆了一个很酷的“破势”,身后是一块画了月色的画布。由如当年知识分子下乡的情景,很煽情,同时也煽一些不该煽的东西。再说一句,老毛没事就拿出来阅读,以至后来相片越 来越模糊,尤其是嘴巴上。这一点让人很不理解。

一千多年前,李白和杜甫一伙人在长安城最牛逼的一所学校里读书,为了增进感情便常常去喝水酒。以至于后来全都变成了酒鬼。酒对我来说是开始头痛后来讨人喜欢的。如今,我们也正处在读书的阶段,所以有义务去干一杯,促进一下感情的升华。李白写过很多很牛的关于喝酒的诗。很多人都以为他很会喝,其实不是那么回事。他一喝就老是把对面的杜甫看成两个。有诗为证:,举杯邀明月,对饮成三人。这一点和老毛相仿,老毛会把你看成两个截然不同的物体:一个是日记本,一个是垃圾箱。这是因为,他会对着日记本说心里话,对垃圾箱发牢骚。我做过日记本,老听到“爱情”这个词。这是我首次在真实的生活中听人说起这两个字。相传在一千多年前的每次拼酒时,总是有一个人没有醉掉,此人的主要任务是扛着两个醉汉回寝室。我们第一次出去拼酒,那天吴琴华就充当了这个角色,扛着肥大的老毛回寝室。我和丁洁的问题不大,就是撞了两次电线杆,把一棵树当成了茅厕。
从昏迷中醒过来的感觉是这样的:天在转,房子也在转,人脸老是晃,和信号不好时的电视机差不多。所以,不能看天,也不能看人脸。否则自己会跟着转起来,然后晕过去,连胆水都要吐出来。我们叫这种生理现象叫:晕天或晕脸。于是,宿醉后只能低头眯眼走路。在这样的情况下是不能上食堂用饭的。因为那里人脸很多,而且吵得要死,在噪音中也会晕的。关于食堂打饭时很吵的问题有例子可以证明:有一个别班的同学在食堂里与一个女同学在一边谈话,男的想献殷勤,帮那女的插个队让她先吃到饭。于是他说:“等下,你挨着我。”但因为此男生声音分贝不够高,该女生听成:“灯下,你爱着我。”于是,该女生非常不高兴。因为她觉得爱不爱还是其次,关键是从没在灯下爱过人,这不利于名洁。结果当然是好心当成了驴肝肺。综上所述,给我们打饭的重任就只能由王娟来担。当我们吃到可口的饭菜时,心不可避免地热起来,这是受到了情感刺激的生理反应,由此便立马树立起交朋友的信心和兴趣。外人在那时也能看出我们是朋友,因为我们上课时进教室从来都是一字长蛇整齐划一。有时也出现重叠状态,因为我搭在老毛的肩上象一只猴子。


现在该说一下班里的情况。首先要明确这是个学什么的班。这点很容易弄明白,门口的牌子上写着:工民建22班。这说明我们的任务是学建筑。后来这牌子有所改动,有一次还改成了聚义厅。这就说明我们后来变成了一伙土匪。其次是要弄清这个班是什么结构,也就是男女比例如何,这很重要。这决定着是不是有必要树立起泡帅哥的决心。当时的情况是男女比例为三比一。这就意味着没有必要树立这种决心,否则必定会吃力不讨好。班主任喜欢老邹,一个当时可以当我爸的人,于是他就当了班长。这和我们的生活一样,领导喜欢谁,谁就会混得比常人要好。当班长的好处是手头上有几千块钱,我们的班费。

现在可以说一下我自己的爱好了。在我出生时,我老爸一直认为抱错了别人家的孩子,不然哪会跟一个男的没二样?我小学的时候喜欢搞科学创造,做过不少电动的东西和很多火力凶猛的火药枪。后果是拆掉了家里的闹钟,打烂了学校的木门。于是,这种爱好被老师遏制在萌牙状态,否则如今打烂五角大楼的便轮不到拉登同志。初中时我的爱好是画别人看不懂的画。因为男同桌的出卖,我的这一爱好也就没有持续多久,否则现在我就在搞乌七八糟的行为。再后来的爱好是喜欢看帅哥踢球,喜欢看男的在球场上甩泪散汗的样。这是个正当的爱好,没有被任何人扼杀。所以,至今仍在爱好着。老邹手里不是有钱吗?于是,他有义务帮我们班解决没有球可踢的问题。人们常说领导会帮我们解决一切问题。其实不是这样。领导其实只解决和他关系较好的人的问题。我和老邹关系较好。所以,这个问题他就会帮我解决。

当然,买球得上街,而逛街又是我辈所好。于是,此时便想到了余头。余头是外号,她的真名叫余紫琴。余头这个名字是老邹取的。众所周知,外号永远比真名要流行得快。余头最让人不可忘怀的是她的大辫子,而且常说些比较深刻的问题。最深刻的问题莫过于人生取向,这方面我也是个冒牌专家。所谓冒牌是指我肚子里其实没有装着“人生”,只装着胡思乱想。在人生的道路上,朋友是第一重要的,这一点余头是认同的。陪朋友上街买一个足球是对朋友应尽的义务,这点余头也认同。于是,我们决定就这样将钱交给余头,企图等着不劳而获。但她说朋友应该同甘共苦,而且她认为这一点比什么都重要。她这样说的意思是我们必须陪着她上街。

余头是逛街的行家,杀价的老油条。不但脸皮厚而且眼光毒。我亲眼见她花40块钱把一双标价120的鞋子搞到手,还说老板是开黑店的。在一家私营的文体店里,余头帮我们以最小的代价搞到一个最棒的球。此球在水泥地上,土地上,石头地上,摸爬滚打十数个月,最后没有死在球场上,却死在了车轮子底下。当时,是我们班朱洋这个小子把它送到了马路上,并目睹它死掉的全过程。按道理我们应该批斗朱洋,但没有。这说明我们心地是多么地善良。

有了球以后,我们班那些足球小将们当然的要试试它的性能。食堂后一块空地是们最钟爱的地方。因为那后面有一排玻璃窗,它热切地看着我们。请求我把它们打得更富有艺术性。众所周知,艺术就是奇怪。对玻璃而言,艺术一点就只能把它们打烂。对于这样的请求我没有理由拒绝。当时,踢烂玻璃的不止我们班足球队一个,别的班全都有份。所以万一有人找到我们班让我们班赔,我就会说我们有一个壮汉排。这时候来人就会明白这是一伙土匪,就会放弃收钱的念头。如果不幸来人练过空手道可以以一敌四,那就算了。

我加入校卫队当文秘完全是出于一种企图看高大威猛型帅哥而不用偷偷看的阴险动机。见过我的人都知道我看上去很老实,就像一个没发肓完全的小豆芽。我同时也是想借加入黑帮团伙狐假虎威。但这使我的名声很不好听,我爸要是知道我干这么丢脸的事,一定会气得戒烟戒酒。我的同伙之一便是吴琴华,我不知道他是出于怎样的目的加入这个黑帮团伙的。但是他那身打扮显然比我专业的多:头发成竖的。眼睛没笑意,很深沉。他若是和他们一起去收保护费,只需盯上对方十秒,人家就会马上掏钱。那时,我对他没什么好感,我觉得他过分地扮酷了。
校卫队的全称大概是:学校治安秩序护卫队。冠以这样的名字便不能少了点真格的,也就是说不打架斗殴,不足以对得起这样的称号。在一个月黑风高的晚上,十几号人马挥舞着棍子和砖头在学校的花园里混战了一场。我们遭遇了骠悍的敌人,并遭遇了铁棍和砖头等斗殴工具。于是,我们遭受了重大损失。我们班一个公认的被另一班壮汉拍肿,后来证实此人叫杨海勇。此人后来成了我大哥,如何成的朋友是后话,不在此处讨论之列。那天,钟震宇冲进敌阵中时,胸口中了暗器,倒在了地上,战斗结束后,便只能躺在长椅上,面目全非。另一帮子伤兵残将在叫苦连天,样子一点也不象革命队伍。那时我对此团伙严重丧失信心,觉得很没有面子,居然误入这样的鸟组织。这要是被我在街上混的弟弟知道了,牙都要笑掉。和我同时丧失信心的还有钟震宇。这一点让我开始喜欢和他交朋友,我开始叫他老钟头。众所周知,姓前面加一个“老”字是对革命战友的尊称。搁在别的词前面就不太好听,比如:老不死,老家伙,老处女……

学校里成立了一个学生会,老毛光荣地当了劳动部长。这意味着老毛有义务包庇我们几个乱扔垃圾的不良行为。我怀着万分的热情想加入这样一个进步的组织,但组织的眼睛很高明。一眼就看出我的内心世界不够进步。为了给组织给腾一块地出来当办公室,我们有义务充实一下自己的居住队伍。于是,我们的楼下的三位仁兄便在这样的大环境下闪亮登场。他们是一人捏着一罐蓝带啤酒上来的。而且有一人还不停地嗑着瓜子。此人叫陈涛,自打他来了之后。我们便集体爱上了嗑瓜子,常常一嗑就是一下午或一通宵。陈涛长得无比的可爱不但有浓黑的头发,还有浅浅地酒窝,不但有白析的脸庞,还有迷人的微笑。这一切都使陈涛象个久经沙场的花花公子。于是,在那天我们有了老大陈慧云。有了新成员徐小莉。丁洁那天再一次喝高了,把老大当成了倾诉对象。掏心窝子说了些重情重义的话,老大感动得不得了,认为交到了真知已。



一个人的地老天荒。

诺^诺 Top17 ·修改 ·删除 ·引用 ·举报该贴发表于2005-09-01 19:45:5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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老大来了之后,我们的内容从此更加丰富。除了不喜欢读书,别的事我们都开始喜欢。那时学会了唱大合唱。一到晚上,便窝在屋里扯起嗓门玩命地吼。那时,江中草珊瑚含片的经销科长曾来我们这洽谈了互相合作的问题。大致的情况是这样的:我们每天吼一小时,吼的内容要深刻涉及到江中牌含片对人类的贡献。还要求我们每人穿上写有“江中”字样的文化衫在八一广场摆pose,并深情演唱《江中,牛逼的江中》。当时谈的出场费是二万块一天。本来这是个好差事,可以解决很多问题。但老大不同意,他说了句很牛逼的话:“因为吼,我快乐,若为钱,俺没工夫。”于是,这次商业运作没有成功。但从此老大的光辉形象便树立在我们心中。那时老毛和丁洁是两个吼手。一个走抒情路线,一个走战斗路线。这使我们处于双重陶冶之中,我们素质开始上新台阶。抒情的歌若是唱多了,难免对隔壁的男生想些什么,何况她们又总是在我们门前走来走去。我们常常站在走廊上感受男生走过的汗风,有人因此说我们尽吃男生的豆腐。其实我们从没吃到过什么,除了白眼。
在某个星期一的早上我兴冲冲的跑回宿舍,一进去就发现徐小莉让一个男生搂着,并且二个人暧昧说着一些不着边际的话,当时就感觉我走错门了。打从徐小莉开始,宿舍里就基本上不是我和老大的容身之地了,一个个都掉进了爱情的沼泽!我寻思着,我也长的不丑呀,咋就没有男生偷偷给我塞情书约会之类的呢?刚有这想法的时侯,隔壁班的一土豆型男生塞了封对于我来说历史上最具有意义的情书,虽然是里面的内容是抄的,最可恶的还是打印出来的,就这二点害他们几个人笑了我几天,从此在宿舍的光辉形像从此不现!
我和小土豆自然没下文了,不过就在小土豆事件上演完毕之后我碰到了我在以后几年的致命伤陈斌,陈斌是我们隔壁班公认的帅哥,和他认识就是因为宿舍在正常休息时间里容不下我这种单身汉待的时间就去别班男生宿舍瞎逛,突然发现一宿舍男生的床特脏特乱最恶心的就是这人竟然用玉兰油,重申一下玉兰油当年可是属于我每次路过百货大楼都想买的东西,但这家伙却轻易就有了,我对他的印象就大打折扣,如果不是那次我们边喝边聊的晚上,可能我们永远不会在一起了。
那一年年的元旦晚会上,我自编自演的小节目空前成功。在我下台回到自己的座位后,发现隔壁班的陈斌便坐在了我的后面,对我说了若干誉美之词,并同时上演了那酷似刘德华的眼神。之后,他伸出手要与我握手。该手在空中的造型相当生猛,称得上世间绝景。我当然没能放过接触这样一只手的绝好时机,捏了一秒钟。这一片段当时被老毛等人记在了眼里,并在会后开始流传。流传的最后版本与该事实有些不一样,但听上去更合情合理。最后的版本是这样的:当时,我下得台来第一件事就是向陈斌坐的地方狂奔而去,并主动伸出一只白葱一样手要与人家鹰爪般的的手亲密接触……

当天夜里,我和老毛忽然觉得肚皮里缺乏有机物,便下馆子准备吃点螺丝并喝上一杯。此时,我们在馆子里巧遇了陈斌和他当时对他爱慕的女孩子,他们也饿得慌。这说明任何一次亲密接触过后都会出现肚皮不够饱的情况,这就可以解释为什么泡MM的人总是要拿着零食边泡边狂吃。于是,我和老毛便义不容辞地与他们共进宵夜。吃饱之后我们回家。在一条黑乎乎的小道上,我和陈斌谈话若干,最后突然没词,俗称卡壳。这种没有任何征兆的安静是一种危险的暗示。这时候,必须水到渠成地干点别的事情,才不会显得尴尬,于是,我就主动牵着他的手。按照理论,此时应该继续点深刻内容。但当时他可能认为我喝多了并且脑子有点不正常,于是就错过了一些更为浪漫的事情。
3月2日是陈斌的生日。这个不是我从别人那打听来的,是他自己告诉我的。当时的情况是这样的:元月一日,元旦节。我没有象别人一样回家过节。因为我口袋里不缺钱花,所以与另一个不回家的同志准备一起去旅游。此时,陈斌突然走进我的宿舍,手中托着一块生日蛋糕。这种强大磁场到来的时候,我心跳加快了百分之五十,等我转动脑袋45度角后,我又发现了那刘德华似的眼睛,此眼睛正注视着我。该眼睛的主人还问我是不是有兴趣和他一起出去玩,我一点也没犹豫的点点头。在出去的火车上他突然跟我说2号是他的生日,并且很希望我能跟他一起过,于是我知道了他的生日。

新学期刚开学的那个时候老是下雨。陈斌似乎忘了和我约定的事,他依然跟着那小女生进进出出,脑子不愿想事情,空得很,老毛说:“我们去看踢球吧,生场病,痛快,要不去泡帅哥去,爱得没有回报好歹也痛快。”于是,那个时候便有了两条路线。我们很多人选择了前者,但也有很多人走了后一条道。所以,在校园里就可以看到两类很鲜明的服装秀:一种以短裤短衫为主,配以烂泥作为装饰,脚蹬双星鞋牌钉鞋,面涂黄黑色天然护肤膏,头发耷拉,笑声爽朗。另一种则以女性为主,发型整齐,笑声温柔。我当然处在后者的行列中。在雨里面看着踢球,唱上我们的队歌——《这个冬天不太冷》,然后再一把一把地甩掉流下来的雨水,是一件相当令人激动的事情,可以升华人的气质。当然我的泪水和雨水混在一起,一起冲的没影了!

不上晚自习的晚上便没有人来管我们。此时,便可以为所欲为。这也给许多泡妞成功的同志提供了留宿女生寝室的大好时机。那时,有情儿的人基本上都在女生寝室住过。但从未听说某MM怀上了之类的传闻。我也基本是等着老师点完名第一个冲出教室的主,可自已的窝回不去,里面那些亲亲我我的场面实在看不下去,只好在外面闲逛。刚走下楼梯却发现陈斌也正好走上来,得知我也跟他一样没心思自习就一起去镇上的小摊上吃螺丝。在经过学校后门那条镇上新做的马路上,我突然抬头望着天空,星星如同钻石一样在天上闪烁着。陈斌看我突然停下来就问我在看什么,我指了指月亮,他马上用他迅雷不及掩耳之事的手拍了我并对我说,在晚上不能用手指着月亮,不然晚上会让月亮剪耳朵的。想不到他也这么细腻的一面。我不愿再走了,就坐在路边和他有一句没一句的聊着,聊着聊着觉得没话题了我们就干脆沉默下来,“你在学校喜欢谁吗?”他这一句如同在水中扔了颗炸弹,让我毫无准备。我只好硬着头皮接着他的话说“我喜欢你,你又喜欢谁?”“我们要不试试?”“那你的何娇呢?”“我从来只当他是同学,你也知道我的外号叫小宝”“那好,我们试就试”,他站起身来拉着我的手走在回学校的路上。就在这时,他们班那些姑娘们看到了我们牵手散步的样子都在不停的取笑我们,如果眼神可以杀死一个人的话,我估计当时让何娇杀了千百遍。引用老毛的话来说就是,女人的嫉妒心可以杀死一头公牛!我终于明白了。。。。
公元1996年12月25日,圣诞节。
教室里张灯结彩,人群涌动,乐曲悠扬。黑板上用彩色粉笔写着四个龙飞凤舞的大字:圣诞快乐。桌椅全被挪到了边上,中间腾出了一块空地,被称作“舞池”。一伙少男少女在上面旋转,游走,在音乐中忘情地交错,笑容可掬,含情脉脉,秋波暗送。另外一伙人则在边上坐在板凳上疯狂地嗑瓜子,我就是这伙人当中的一个,令我感到奇怪的是何娇居然也在。我知道她是会跳舞的,而且还跳得不错。这种时候如果我走上前去邀她来一曲一定有相当不错的效果,我们也就可以象“舞池”里那帮人一样搞搞秋波暗送的节目。想到这个问题,我就开始后悔当初为什么没有学会跳舞只学会了踢足球,而踢足球并不能踢出一个MM。舞曲一支又一支地过去,开始时还有点不好意思的人们此刻已完全放松了自己,一个个挂着幸福的笑,转得象风车的轮子,美不胜收。面对这样的场景,没找到那一半的同志就得赶快逃跑。但何娇没有逃掉,她还是那样温文尔雅地坐在那里,不动声色地看。有几个别班的吊棍来邀她跳舞但遭到了拒绝。我看见这样情景就觉得很爽,如果你说我这是幸灾乐祸那就说明你的境界不够高。而我当时的想法是:该MM纯洁。这就说明我的境界相当的高。在我境界相当高的时候,老大哥来到我的面前。他对我说过了这一村没有那一店的话,我当时冒充听不懂村和店的指代是什么。这就难免要遭到老大哥的批评,他说我是不开花的水仙——装蒜。我只好承认但我摆出了理由:我不会跳舞。但老大哥认为这一点其实更有助于进入角色,或称找到借口。于是,我就来到何娇面前请她教俺跳舞。

(未完待续)

该贴在 2005年09月01日 19:46:30 被 诺^诺 修改过!



一个人的地老天荒。

爱云一生 Top18 ·修改 ·删除 ·引用 ·举报该贴发表于2005-09-01 19:52: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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气质美如兰,才华馥比仙。
天生成孤僻人皆罕。
你道是,啖肉食腥膻,视绮罗俗艳;却不知太高人越妒,过洁世同嫌。
可叹这,青灯古殿人将老;辜负了,红粉朱楼春色阑。
到头来,依旧是风尘肮脏违心愿。
好一似,无暇白玉遭泥陷;又何须,王孙公子叹无缘。



阿虎红叶书生 Top19 ·修改 ·删除 ·引用 ·举报该贴发表于2005-09-01 19:52:4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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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5年9月1日晚上7点55分 我死于173论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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