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天中午,收到17173律师站论坛我系龙龙留言
内容如下:
还有句话我在发最消息时没有说,
那就是做为关注此事的律师站律师感到“再次被玩家出卖了”。
其实说实话,这种结果在松的意料之内。虽然很多人希望逍遥城主走上法庭,在法庭上获得胜利,得到WY方公开的道歉或者赔偿,但其实最实际的结局就是现在的。不要说,这是马后炮,听松说说松的看法。
说说WY,做为一个国内知名的游戏运营商,梦幻西游是其最成功的一个产品,在7/7事件和芙蓉事件之前,经常看到的是WY官方不断发布消息说在线人数突破*****人,利好消息不断。
不是说WY看中那几个赔偿,也不是说这官司WY打不起,重要的是WY丢不起那个人。因为公司内部的失误,因为公司客服质量之差,因为公司对突发事件处理的目中无人,由于公司无视玩家的强横,导致逍遥城主的芙蓉事件弄到向法院提起诉讼的地步。
咱丢不起那个人啊!叫你是WY就算赢了官司,此中种种自身的失误都通过官司公布于众,颜面何存。这就是和解的必然。
咱大家大业,不差这点交通费、诉讼费,咱道歉也就给你一个人听,别人也听不到咱说啥,颜面至少还是保证了。还是和解好啊~~~~
再来说说逍遥城主,虽然没有与芙蓉主人直接联系过,但咱也来分析分析芙蓉主人的想法。
不就是个游戏中的召唤兽嘛,咱骂也骂了,咱闹也闹了,起诉书也提交了,记者也采访了,WY也来说软话了,交通费也给咱报了,起诉费也不用咱交了,咱是个小人物,人家是大公司,咱和人家拖不起啊,和解就和解了吧。
赚了个出名,和解何乐而不为~~~
事情太多,不细分析了,就说到这吧
也许这结果出乎大多数的意料,但这就是事实。游戏中的事件能上升到要打官司已经实属难得了,大公司有大公司的难处,小游戏玩家有小游戏玩家的不易,理解万岁吧,和解万岁吧~~~~
只是今后,大公司放下点架子,把玩家的利益放在自己的心中,毕竟玩家是你的上帝。玩家也要有充分的法律意识,在自己的合法权益受到侵害时,敢于用法律武器保护自己。
哎,结束了,终于结束了,恼人的永生的芙蓉啊~~~~
该贴在 2006年09月13日 14:13:50 被 。松。 修改过!
